去年以来,涉钢贸类金融商事纠纷案件进入高峰期。钢贸带来的风险急剧增加,风险不仅在于钢贸行业自身,还在于为钢贸商贷款的银行,尤其是钢贸商互保互联的担保模式导致银行起诉的难度极大增加。
目前,钢价下跌风险仍在继续,钢贸的抛售和违约压力同样难以减轻。而随着银行收紧对钢贸商的贷款,钢贸商有可能向融资成本较高的非银行融资机构融资,如信托、地下钱庄等,风险可能向非银行融资领域渗透。
钢贸诉讼年增超5倍
金融危机之前,受中国大规模的信贷宽松和
随着钢贸信贷风险增加,此类诉讼持续增多。据上海高院统计,2013年,上海市法院共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8216件,同比上升93.27%。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猛增到384.86亿元,同比增长208.80%,占全上海市涉银行金融商事纠纷案件收案标的额的92.57%。究其原因,主要是涉钢贸信贷案件激增。
单就涉及钢贸信贷案件而言,上海高院统计数据显示,去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钢贸金融商事纠纷案件约3700件,同比增长约5.5倍,收案标的金额达到了230亿元,占去年金融商事纠纷案件标的总金额的51.4%,同比增长约3.4倍。
而进入2014年,涉钢贸诉讼并未减少,仅仅第一季度,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为例,去年该院全年受理钢贸类贷款纠纷2500件,而今年一季度就达到了1051件。
此前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3年,银行不良资产的增加主要是钢贸企业的不良贷款所致。
“涉银行的金融商事纠纷案件中,特别是涉钢贸案件,因部分贷款人故意逃避债务而下落不明,出庭应诉率普遍较低。同时,由于案件共同担保借款的情况较为常见,被告数量较多,有的案件中被告多达35人。”上海高院报告显示。
此外,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涉钢贸信贷案件的标的金额普遍较大,许多案件的标的金额超过千万元,个别案件的标的金额甚至高达1亿元以上。
不仅如此,从已经发生的钢贸商违约案件来看,钢贸案件往往牵涉面较广,涉及银行、典当公司等多方主体,连锁反应强,资金链断裂不仅会影响钢贸企业,也会逐渐渗透到企业背后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公司。
中国对钢铁的需求很难再现此前数年的数量,而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变化和银行信用证政策的收紧,也导致钢贸融资这一模式的生存空间受到打压。
钢贸商互保联保风险蔓延
钢贸信贷的互保联保模式在诉讼中引发的风险也导致钢贸商被银行轮番诉讼,银行追索债权的难度显著放大。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在钢贸信贷的互保联保模式中,一旦其中一家企业被诉,就会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各企业轮番被多家银行“打包”起诉,这种担保方式不仅难以保证金融机构债权的实现,而且还会导致金融风险进一步扩散蔓延。